香港政府正全力將香港打造成全球數位金融中心。在此背景下,香港證監會於 6 月 1 日起實施「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未來想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交易相關服務的平台營運者,都必須向香港證監會申領牌照。
8000 港元以上虛擬資產轉帳需留下 KYC 記錄
根據香港證監會於 25 日更新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在進行涉資不少於 8000 港元的虛擬資產轉帳前,匯款機構須取得並記錄匯款人及收款人資料,並安全地向收款機構提交有關資料。該指引將於 2024 年 1 月 1 日生效。
虛擬資產在洗錢中的可能用途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還列明虛擬資產業務在洗錢過程中的可能用途。其中提到,由虛擬資產業務所促成的交易,可能以現金作交易,所以此類業務可能被用作存放從犯罪活動所得的現金得益。此外,虛擬資產業務可能被利用來處置或存放從非法活動所得或與上遊罪行(例如網上騙局、勒索軟體及其他網路罪案)有關聯的虛擬資產。
結論
香港的新反洗黑錢規例對於虛擬資產交易的監管具有重要意義。這不僅提高了交易的透明度,也可能對虛擬資產市場產生影響。然而,市場的反應和未來走向仍需進一步觀察。
常見問答
- 香港的「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是什麼?
這是香港政府為推動虛擬資產交易所合法化而實施的一項新規定。 - 8000 港元以上的虛擬資產轉帳需要做什麼?
根據新規定,進行涉資不少於 8000 港元的虛擬資產轉帳前,匯款機構須取得並記錄匯款人及收款人資料,並安全地向收款機構提交有關資料。 - 虛擬資產在洗錢中可能有哪些用途?
虛擬資產可能被用作存放從犯罪活動所得的現金得益,也可能被利用來處置或存放從非法活動所得或與上遊罪行有關聯的虛擬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