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和社會服務部的主管 Adrienne Harris 提出了此舉的想法,她目前正在徵求公眾的意見。 監管機構的目標是獲得額外的監管控制。
紐約州金融服務部 (DFS) 建議修改該州的法規,賦予其對許可的加密貨幣企業徵稅的權力,以支付監管這些企業的費用。
這可能看起來很奇怪,但根據《金融服務法》(FSL),金融服務部向受監管的非加密金融組織徵稅以支付維持對它們的控制權的成本和成本是標準做法。
DFS 主管 Adrienne Harris 是這個想法背後的推動力。 12 月 1 日,她通過 DFS 網站宣布了這一舉措,並在隨後的十天內將其提交給公眾徵求意見。
2015 年紐約首次實施加密貨幣監管時,金融服務法並未包含針對加密貨幣公司的條款,因此哈里斯的目標是修改法律,使其包含此類條款。 從本質上講,哈里斯希望使處理虛擬貨幣的企業與該州監管的其他金融實體保持一致。
Harris 進一步解釋說,這些“法規將允許該部門繼續為其虛擬貨幣監管人員聘請優秀人才。”
有關該計劃的文件指出,除其他運營和管理費用的“判斷公正和可接受的比例”外,DFS 還將根據監管被許可人的全部運營支出向企業徵收費用。
因此,沒有所有企業必須支付的預定金額,因為每家公司受到的審查水平各不相同。 另一方面,到期的全部金額將分為五個付款期,分佈在整個財政年度中。
鑑於加密貨幣行業最近又經歷了數十億美元的內爆,這一次是由於現已解散的 FTX、Alameda Research 和前任 金童Sam Bankman-Fried。